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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团中央等13部门启动“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5:3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孙晔)“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日前启动,旨在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招募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公众,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志愿服务。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由公安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主办单位共同成立“‘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担任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以上行政单位,以及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服务队组建、培训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基本目标是在每个县级行政区,进行专项注册的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每个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普遍建立起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均可申请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申请者可登录中国志愿者网(www.zgzyz.org.cn),或到当地县级以上共青团组织进行报名和注册登记。

  为配合实现“平安奥运”目标,促进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北京、天津、青岛等北京奥运会主、协办城市的消防志愿者也正积极投身消防安保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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