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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池堵塞殃及五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5: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郭女士是江汉区一公寓业主。去年8月的一天,天下大雨,郭女士回家发现,家里已“水漫金山”,天花板、地板和家具都被水淹。郭女士从雨水流向上分析,认为系楼上602室的邻居曾某家渗漏下来,当即向物业反映了情况。物业派人检查发现,曾某家阳台上的下水池堵塞有塑料纸、头发等物,致使雨水无法通过下水管流到一楼。经鉴定,郭女士家因此造成损失17280元。

  事发后,由于六楼曾某家和物业互相推诿,无人为郭女士家中的损失埋单,她气愤之下,将曾某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江汉区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下水池是用于过渡楼顶雨水和阳台积水的,应当视为整栋房屋的公共设施,且其构造也要求由专业人员维护,物业方应定期管理和维护,下水池堵塞的事实证明物业未尽管理和维护义务,因而物业方有过错,应当承担郭女士损失的主要责任。曾某虽不是下水池的所有人,但下水池处于其阳台内,在其控制范围内,曾某应尽注意义务,故曾某也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鉴于此前曾某家漏水也曾给郭女士的财产造成损失,法院确定曾某与物业承担责任的比例为3:7。

  记者昨悉,江汉区法院已作出判决:曾某和物业分别向郭女士支付5184元和12096元。 (记者罗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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