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 实习生 缪逸)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出席并讲话。
25位听证陈述人就“房地产登记机构收到行政执法机构关于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文件后,是否应当暂缓受理,或者终止审核、转让、抵押房地产的登记申请”和“申请补发房地产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是否需要申请人事先在媒体上刊登原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或者遗失的声明”两个问题进行听证。
刘云耕说,这次立法听证会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合理设置房地产登记程序,使相关规定更加公正、更加便民、更有操作性,对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听证陈述人的发言,将帮助市人大常委会更全面地了解条例修订草案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广大市民的实际愿望和需求,为进一步完善法规提供了宝贵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