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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大鸣
本报信阳讯从废品站买来一支枪管,自己做成一支枪。前天,新县农民张某因此获刑。
据悉,为了打猎,几年前,张某从废品收购站用5元钱买了一支枪管,自制木枪托,非法组装单管火药枪一支。今年5月26日,民警查获到他的枪。
新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从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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