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限塑令”颁布近两个月了,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仍在使用和销售超薄塑料袋,近日,乐都县工商局对一没有按《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法》提供相关资料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2008年7月14日,乐都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依法对乐都县新乐大街二水市场雷某的经营部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雷某在超经营范围销售塑料购物袋,并且不能提供塑料袋生产厂家及批发商相关资料、质检报告与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在此之前,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过《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发放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购物袋有偿使用倡议书,要求其对所进塑料购物袋按要求索取票证及建立购销台账,但当事人没有按要求索取票证及建立购销台账。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作者:王炜 王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