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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联合启动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8:15  法制日报

  两百余万名消防志愿者投身奥运消防安保服务

  本报北京7月28日讯 记者王斗斗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总会13个部门日前共同下发《关于印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倡导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

  记者了解到,北京、青岛、沈阳等涉奥城市的两百余万名消防志愿者目前正积极投身奥运消防安保服务,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热情的消防志愿服务,确保“百年奥运”的成功举办。

  消防志愿服务作为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之一,在我国具有较长的历史。近十年来,贵州等地以“青年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动员和号召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广大群众参加消防志愿服务,在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5·12”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战斗中,消防志愿者们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为夺取抗灾的胜利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是一项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消防安全救助和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根据《实施意见》,凡年满14周岁以上,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均可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申请。各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委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消防志愿者开展服务的三项主要内容:消防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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