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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8:15  法制日报

  电脑未关机起火 酒店死11人伤4人

  据新华社杭州7月28日电 记者傅丕毅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的浙江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义乌成帅酒店负责人成昆法,今天被义乌市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查明,成帅酒店于2001年10月份营业,酒店老板成昆法为了能多营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对酒店内部进行改造,将酒店三楼应急通道改置成一棋牌室,同时安装了房门,将四楼应急通道改成客房,酒店消防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6年,因酒店经营需要,成昆法购置一台电脑放于总台处,未确定专人负责电脑的日常维护,在电脑出现不能关机的情况下,也未引起足够重视。2008年2月15日1时50分许,该电脑主机起火,引发火灾,导致居住在该酒店三、四楼房间内11人死亡,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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