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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终于破除商业用电价格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8:15  法制日报

  法律人士建议各种产业价格歧视都应尽快消除

  本报记者 周文馨

  商业随着时代的变迁进行着大踏步的发展,然而,与之不协调的是涉及商业电价的政策竟然几十年不变。如今,甘肃终于破除商业用电价格歧视。据悉,其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出台该政策的省份,这种对服务业“松绑”的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巧合的是,前不久,甘肃农业大学副教授、三产化研究者贺有利博士也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要求该省物价部门撤销在水、电收费标准中对工业和服务业实施的“同质同量不同价”的价格歧视政策。

  获悉甘肃工商业电价首次实现“同网同价”后,贺有利欣慰地说,该政策最值得关注的核心理念,就是打破了在计划经济时代因物资紧缺、电力供应紧张而实施的商业电价普遍高于工业电价的价格歧视政策,此举更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加快三产化,从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就业率。

  工商业电价首次实现“同网同价”

  甘肃省物价局7月16日出台的《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全省非普工业用电实行城乡用电同价,在此基础上,与商业用电统一归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调整,将每千瓦时电价销售价格平均提高了2.9分,但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武都区、文县等八个县区各类用电价格均没有提高。

  “商业等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就业多、能耗低、污染小的显著特点,对于增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启动内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巨大的拉动和提升作用。”贺有利说。

  贺有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实质上,新的电价政策实施以后,商业用电价格比以往下降了近20%,商业用电高峰下降了18.8%,平段下降了19.2%,低谷下降了20.1%。

  甘肃省商业界对工商业电价实现“同网同价”最欢迎。兰州一家大型商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电价政策实施以后,该商场一年要少交纳电费近500万元。

   各种产业价格歧视政策应尽快消除

  据记者了解,甘肃的商业界、法律界在对工商业电价首次实现“同网同价”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对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并轨寄予了更多的期待。

  旅游业被视为“一业兴百业旺”的朝阳产业。而饭店作为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等6大要素的一个重要环节,长期以来的产业歧视政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产业的发展。“如果水电气价格真的能与工业企业同价,我们的能源成本将节约10%。”兰州一家星级酒店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甘肃省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樊新亭认为,消除对商业等第三产业的用水用电价格歧视,是对旧的经济体制和旧的经济思维的革新,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我对甘肃省物价局新出台的工商业电价实现并轨表示热烈欢迎。”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尚伦生表示,以前政府部门制定物价政策,实际上延续的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模式,仍然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市场物价,这种产业价格歧视政策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商业电价价格‘歧视’消除了,商业用水、用气价格‘歧视’等产业歧视政策都应尽快消除。”尚伦生认为,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以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领域,如在水、电价格上实施高收费,就属于对这个产业的歧视,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与国家的大政策相悖,应当予以调整或逐步创造条件加以调整。

  本报兰州7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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