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省渠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县渠南乡卫生院原院长陈彩松等4人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陈彩松、出纳段志东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报账员王薇、会计唐燕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3月,有群众举报,一名农民在渠南乡卫生院住院5天,上报变为8天,实际发生医疗费420元,报账时却成了780元。根据此条线索,渠县检察院反贪干警顺藤摸瓜,一举查明:2007年9月至今年2月间,陈彩松、段志东等4人共谋采取修改、伪造病历的手段,延长病人住院时间,虚增住院医疗费用,先后3次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5万余元,并将其中的4.6万元予以私分,每人分得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