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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争议未停 特侦组成了“特别费专案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11: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9日电 台湾检方侦办特别费案日前起诉五名前任“部会”主管,消息曝光后特侦组成为箭靶。台湾中时电子报发文说,特侦组成立16月以来“绩效差到不行”,争议从来没停过,“检察总长”陈聪明一度考虑撤换原班人马,“换血”以后再出发。特侦组好似等于“特别费侦查组”。

  以下是该文摘要:

  民众痛恶高官贪腐,高度期待特侦组打老虎。民众对于高官与财团勾结,拿“国家资源”中饱私囊一直有很深的疑虑,但特侦组运作一年多,连一件相同质量的案件也未起诉。

  特侦组成立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要侦办高官贪腐以及重大的经济犯罪。成立以来说穿了其实只有起诉牙医公会全联会行贿“立委”案、中药商公会全联会行贿“立委”案,以及起诉两件绿营特别费案,另有两件绿营特别费案不起诉。

  至于特别费案,则可说是特侦组的“代表作”。特侦组起诉了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杜正胜、施茂林、李逸洋、林嘉诚、朱武献等人的特别费案。但特侦组也将谢长廷、苏贞昌以及翁岳生等三人的特别费案不起诉。

  特侦组办特别费案,账面数字看来吓人,却掩不住检察官的“心虚”。连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都曾坦承特别费案不是“典型”贪污案,希望成员能投注心力侦办真正重大的贪污案。特侦组检察官吴文忠也曾经以“陷入泥淖、进退不得”,来形容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的过程。

  原因在于,特别费的支用有其历史因素,多年来相沿成习,“首长”大都以为是要给他们用的钱,而且是听凭会计人员的指示支领,或以领据或以发票报支,这也算贪污吗?换句话说,特别费的性质可能很多“首长”都搞不清楚,其中也有模糊空间,恐怕很难认定他们有贪污的犯意,即使以他人发票报支,顶多也只能论以伪造文书的罪责。

  因此,特别费案并不像财团勾结高官进行利益输送,或是重大工程弊案,不能算是典型的贪污案件。尤其台湾的高官手中可能掌握上千亿元的预算,但特侦组查不到一个“院长”、“部长”或“次长”涉嫌贪污,除了查他们的特别费以外。

  这样的认定,恐怕与民众的法律感情不合,民众对高官贪污的想象与特侦组的认定也天差地别。若以结果作比较,特侦组十名检察官的绩效,恐怕还不如台北地检署一个检肃黑金专组。

  更何况,特侦组不但绩效不彰,起诉案件寥寥可数,办案时引发的争议也不少。

  就以特别费案而言,蓝绿政治人物虽然立场不同,却一致痛批特侦组选择性办案、侦办标准不一。马英九甚至控告特侦组侯宽仁等三名检察官涉嫌滥权渎职,将谢长廷的前幕僚陈雨鑫职权不起诉。

  谢长廷阵营针对高捷相关弊案,也曾多次质疑特侦组检察官吴文忠办案的公正性,并批评办案程序有瑕疪。

  虽然特侦组检察官矢口否认以立场办案,坚称办案及起诉都靠证据,特侦组甚至多次发布新闻稿,澄清导正外界质疑,但外界还是认为特侦组成员的立场有蓝有绿,批评声浪不绝,似乎也显示特侦组办案,并未得到民众充分的信赖。

  而特侦组成立后,除了特别费案以外,并未起诉重大贪渎或经济案件,在检察系统里也被戏称为“特别费侦查组”,传为笑柄。

  鉴于特侦组绩效不彰,争议不断,“检察总长”陈聪明于去年底、今年初,曾经考虑撤换特侦组成员,将原班人马“换血”,归零以后再出发,但事后一直未能作成决定,原有的十名检察官中,侯宽仁、周志荣辞职归建“高检署”后,也未再补进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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