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建慧 通讯员 黄晓勇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获悉,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对今年6月、7月本市先后发生3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侧翻事故作出处理,对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公司、上海通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6月7日14时30分,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公司一辆“沪A-97253”槽罐车,装载10吨苯乙烯沿松江荣乐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锦昔路口向北转弯时,车速过快,导致车辆侧翻,致少量苯乙烯从呼吸阀渗出;6月10日5时15分,上海通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 “沪B23891”油罐车,装载8吨93号汽油由浦东东塘路行驶至浦东大道、居家桥路附近时,因车速过快、天雨路滑,在避让一辆同向行驶车辆时,致油罐车侧翻;7月12日14时40分,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一辆“沪A-Q5496”槽罐车,装载20吨冰醋酸沿航唐公路由北行驶至新州路路口时,因车速过快,迎头撞上由东向西行驶货车后侧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