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以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黄承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12月27日上午,被告人黄承贵与阿红(另案处理)合谋后窜到龙州县响水镇信用社伺机作案。11时许,年逾六旬的被害人蒙某前来取款,黄承贵亦上前假装取款,站到蒙某身后,当蒙某输入密码时,黄承贵偷偷记住了蒙某存折的密码。随后,由黄承贵负责掩护,阿红伺机从蒙某的衣袋中将存折偷走。之后,两人将蒙某存折内的存款6950元全部取走。2008年4月1日,黄承贵故伎重演,再次窜到响水镇信用社伺机作案时,被信用社工作人员发现并向响水镇派出所报案,黄承贵当即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