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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家犬注射疫苗数过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22:35  海南特区报

  8月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期限临近

  全省农村家犬注射疫苗数过半

  海口城区狂犬疫苗注射仍在收费,农村强制注射疫苗政府买单

  本报讯 昨日上午,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小动物防治中心,很多市民带着狗来注射狂犬疫苗。注射过疫苗的小动物,防治中心都发给了免疫小铁牌和免疫证。距离省政府要求的8月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只有几天的时间,海口市犬只注射疫苗的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走访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在海口城区注射疫苗仍然收费,而农村的狂犬疫苗防控工作正在实施,农村的疫苗费用由政府买单。

  记者陈映虹 文/图

  海口城区疫苗注射仍收费

  城区疫苗注射类别有规定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海口市城区设有5处免疫注射点,只有在这5个点注射过狂犬疫苗的犬只,才能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发给有效的动物防疫证明。

  昨日,记者在定点单位之一,西沙路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小动物防治中心看到,前来注射狂犬疫苗的市民明显增多。注射过后的狗狗们,防治中心都给它们发了免疫小铁牌和免疫证。

  记者从登记表上看到,昨日上午该中心已为9只狗狗注射了狂犬疫苗。防治中心林文利告诉记者,这一星期以来,前来给狗狗注射疫苗市民的每天都有10人以上,比以前大大增多,以前每天大概只有五六条左右。

  记者发现,前来注射疫苗的市民,医护人员都会推荐注射进口疫苗。进口疫苗和国产疫苗有何区别?林文利向记者介绍,狂犬疫苗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活疫苗,一种是灭活疫苗,其中灭活疫苗为进口的。活疫苗因为仍有原病毒的特性,安全性比灭活疫苗安全性低,另外在效果上,活疫苗也比不上灭活疫苗。根据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在人口密集的城区,要求注射灭活疫苗(灭活疫苗目前为进口疫苗)。目前的收费状况是,单联苗狂犬疫苗的收费是国产的30元/支,进口的50元/支。国产的一年必须注射两次,而进口的一年注射一次即可。对于防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记者发现,大部分的市民都选择了注射灭活疫苗(即进口疫苗)。

  农村疫苗费用由政府买单

  农村过半家犬已免费注射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海口农村地区的狂犬疫苗注射工作也正在实施中,农村地区的疫苗费用将由政府负担。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林站长告诉记者,目前农村狂犬疫苗注射工作方案已出台,农村狂犬疫苗由政府免费供应,即疫苗由政府来负担。昨日上午,动物防疫检疫站已开展了对农村地区的疫苗发放工作。

  据统计,目前海口农村地区24个乡镇大概有犬只2万只。这2万多只犬只的注射狂犬疫苗工作即日将全面开展。

  省畜牧兽医局助理调研员冯飞表示,免费注射疫苗的情况,省内其他各市县和海口地区还有一些不同。目前,省内其他市县均已实施免费疫苗供应,根据市县经济状况的不同,部分市县实施全面免费(包括疫苗费用和注射费用),而个别地区则收取3到5元的小额注射费。目前全省地区的农村注射疫苗数目已过半,农村地区的家犬大概有21万只,目前已有10万家犬注射了狂犬疫苗。“从目前来看,农村地区的狂犬疫苗防控工作效果很好。”冯飞告诉记者,预计在8月份内全省的狂犬疫苗工作应该完全实施。

  记者了解到,下面各市县及农村地区注射的疫苗大部分为活疫苗,即国产疫苗,“对于城区的狂犬疫苗注射,农业部有相关的规定,要求注射灭活疫苗,但是对于农村地区,则没有该要求。”冯飞跟记者解释称,这是根据人口密集程度的不同,因安全性而做的规定。

  定点单位才能发免疫牌证

  到省政府规定的8月1日期限没有几天的时间了。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在海口5个定点单位注射疫苗的不到千只。而据相关部门统计,海口目前有犬只5万只。在短时期内,如何全面实施所有犬只的疫苗注射?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给犬只注射疫苗,牵扯到上户口领证等问题,目前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分工工作方案正在协调中。如果有必要的话,防疫检疫部门可以采取定点服务等方式,如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定点注射。

  据了解,实行犬类定点注射狂犬疫苗,是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在这之前,很多市民都前往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宠物医院等地方进行免费注射。但是,由于其不是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点注射单位,不能发放免疫证明。

  声称已经在其他地方免费注射过疫苗的犬只如何处理?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动物防治工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以通过血清测试,以测定这些狗是否具有狂犬疫苗,从而认定是否注射过疫苗。但是,林文利告诉记者,做血清抗体检测的费用比注射狂犬疫苗的成本高很多。目前,他们实施的方案仍然是,只有到定点单位注射狂犬疫苗的才能发放免疫牌证。据了解,到定点单位注射狂犬疫苗有备案的,都可以到定点单位去领证。

  我省八部门

  共同协助管理一条狗

  □记者 韦能发

  本报讯 今年3月下旬,一条狗窜到万宁市和乐镇港上村委会街头,一连咬了19人,一时引起全省“恐狗症”。如何管狗是目前我省相关部门一件“头痛”的大事。而我省究竟有多少部门来管狗?具体是如何管?这些问题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最为关注的民生热点之一。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厅获悉,我省共有八部门一起协助共同管理一条狗。

  对于我省家庭圈养动物的相关规定,记者昨日获悉,省公安厅今年初会同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省政府审定后,已下发各市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意见》中要求:各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养犬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要明确职责。也就是说,就养犬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形成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其中,公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县以上城市养犬审批制度;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兽用狂犬病疫苗研制、生产和供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兽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对犬只进行检疫、免疫、登记工作,强化犬类狂犬病的疫情监控;卫生部门要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病人抢救治疗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城管部门要对因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狂犬病人源免疫球蛋白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狂犬病人源免疫球蛋白的流通和使用,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狂犬病人源免疫球蛋白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犬只经营活动;财政部门要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日常管理、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购置装备、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等犬只管理工作支出;物价部门主要做好养犬管理收费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

  据介绍,目前我省除海口市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外,均没有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定。因家养动物管理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立法,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对于饲养动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我省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已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省犬只免疫

  8月1日前完成

  □记者 韦能发

  本报讯 省农业厅日前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从7月20日起,我省对犬只的免疫情况实行定期报送。而各市县要在8月1日前全面完成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县要按时进行周报,及时收集本辖区的犬只强制免疫情况。从7月20日起至8月31日,按《海南省2008年犬只狂犬病疫苗使用与免疫进度情况周报表》的内容逐项如实地填报。结合免疫进度,足额下拨疫苗等强制免疫用经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对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于8月1日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并对经强制免疫的犬只及时发给动物免疫证明。

  相关链接

  海口城区五个免疫注射点

  海府一横路省动物疫控中心动物门诊部(65332104)、金贸西路海南省动物生物制品供应站动物门诊部(68653833)、西沙路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小动物防治中心(66719967)、琼州大道31号琼山畜牧兽医中心(13976676646)、海甸二路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动物门诊部(6616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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