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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香港签署CEPA补充协议 深化粤港经贸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1:39  中国新闻网

  

内地和香港签署CEPA补充协议深化粤港经贸合作

  七月二十九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仪式在香港政府总部新翼一楼会议厅举行。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等嘉宾的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签署补充协议五。中新社发 张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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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文青)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达成协议。

  经中央政府同意,香港与广东省亦会以先行先试形式在广东实行一系列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深化粤港两地经贸合作。

  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和一众嘉宾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天签署了《安排》补充协议五。

  曾荫权表示,《安排》下的新一轮开放措施以及深化粤港两地经贸合作的各项新措施,将能加深和扩阔香港业界进入内地市场的机遇,借着在内地的发展,充分发挥香港的优势,并积极回应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强调大力发展内地服务业的诉求。

  曾荫权指出,《安排》提供的新措施,以及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将会为香港工商界和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拓商机,增加香港对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姜增伟表示,《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数目将增加至四十个领域,优惠措施达到二百二十一项目。新增的措施,对促进粤港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安排》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助香港发展成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并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香港带来更多发展机遇,也为内地经济带来新活力。

  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五,内地将在十七个服务领域实行二十九项开放措施,包括现有的会议和展览、银行、建筑及相关工程、社会服务、旅游、会计和医疗及牙医等服务领域,以及两个新增的与采矿和勘探相关的服务领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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