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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女友“下水”贩毒他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2:51  长江商报

  11人“帮朋友”贩毒,十堰市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一审宣判

  11 人结伙运输贩卖毒品,27 岁的主犯还拉女友“下水”。庭审中,他们大多辩称,参与贩毒是“帮朋友忙”。记者昨悉,这起十堰建市以来最大的团伙贩毒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其中主犯被判处死刑,另有一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案件:高速路上截获贩毒头目

  去年8 月,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刑警获悉,襄樊人聂勇长期在十堰各个娱乐场所贩卖毒品,正准备再次从外地购进大量毒品。

  摸清了聂勇的贩毒线路后,去年9月5日,民警驾车从十堰追至武汉,发现聂勇将交易地点改到襄樊。得知另一毒贩黄某正从十堰赶来与聂勇碰头,民警决定将抓捕地点改在襄樊。当晚10时55分,聂勇驾车到襄樊西收费站缴费时,两辆警车一前一后将其围住。民警迅速将车内的聂勇等3 人全部抓获,并查获冰毒500余克,麻果90颗。

  15 分钟后,黄某等人驾车驶入襄樊西收费站。民警如法炮制,将黄某等人抓获,在车内查获K 粉100 多克、冰毒50 余克。随后,警方在十堰城区将该贩毒团伙其他成员悉数抓获,共收缴冰毒500 克、K粉160 克、麻果160 颗,涉案金额高达30 万,为十堰建市以来最大的团伙贩毒案件。

  庭审:11人大多辩称“帮朋友”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8月,27岁的聂勇同褚某先后两次合伙购买冰毒。聂勇先拉拢武汉人范某投资入伙,后又将自己的女友胡某拉下水。褚某等携款到成都购买毒品,然后带回十堰或转交黄某带回十堰,将毒品卖给团伙其他成员。该团伙被摧毁后,共有17 人落网,聂勇等11 人被逮捕。今年5 月底,检察机关对11 人提起公诉。

  此案开庭后,庭审中11 名被告均以“帮朋友忙”、“不知道接触的是毒品”、“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小,是初犯”等为借口,为自己辩解。

  判决:主犯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聂勇等8 人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对11 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聂勇死刑,判处褚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其他8 人分别被判处15 年到1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到5000 元的罚金。

  本报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麻玉国 麻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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