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市发布文明养犬“公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3:42  舜网-济南时报

  

我市发布文明养犬“公约”
民警正对犬只摸底登记

  记者张勇摄

  时报7月29日讯(记者殷玉国 实习生 韩佳彤)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环卫局、市犬业协会开展的“规范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活动今天启动,将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在各社区基本达到文明养犬标准,为此七部门发出《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倡议。

  社区文明养犬标准有七条:在社区宣传栏开设文明养犬专栏,宣传文明养犬行为,批评不文明养犬行为;在社区和居民楼道悬挂和张贴《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文明养犬的相关宣传内容;社区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与养犬户签订文明养犬承诺,签订率达100%,并建有辖区犬只的详细档案,一年核实普查一次;社区按规定组织犬只登记、免疫,登记、免疫率达100%;社区内无不束犬链(绳)等违规遛犬行为,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犬粪,无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只;社区内无犬吠扰民现象,无犬只伤人事件发生;社区内无遗弃犬只行为。

  在2009年十一届全运会举办前,我市各社区将基本达到文明养犬标准。文明养犬不达标社区,不能被评为文明社区;已是文明社区,将取消文明社区称号。

  自觉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

  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犬。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生活情趣和家庭温馨,但养犬的不文明行为,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全运会的举办,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让我们的环境更美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一、自觉遵守养犬法规。认真学习我市颁布实施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按时为犬只办理初始登记、年度登记和免疫手续,主动为犬只系挂号牌,不违规养犬,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从事犬只交易活动。

  二、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卫生纸、小铲子、拾便器、纸袋等物品,随时捡拾、清理犬只粪便,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

  三、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尊重他人感受,维护公众利益。发现或怀疑犬只患有狂犬病时,养犬人主动及时送交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对已登记的工作、护卫等大型犬、烈性犬实施圈养或拴养;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四、自觉遵守犬只禁入规定。携犬乘坐出租车时,主动征得驾驶员同意,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避开高峰时段,并佩戴嘴套或装入犬笼、犬袋;不携带非导盲犬和扶助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公园、风景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健身场所、候车(机)室、游乐场、市场、商店、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不携犬或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洗澡、游泳。

  五、自觉学习掌握科学养犬知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知识培训,积极参加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掌握必要的科学养犬知识。加强对犬只的驯养,尽量饲养优质犬种,不遗弃犬只(弃养的犬只及时送交市犬类留检所),不虐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及训练条件,让犬只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六、自觉维护邻里和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居民养犬公约,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防止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如实施戴嘴罩、止吠器等,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济南市文明办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

  济南市执法局

  济南市工商局

  济南市环卫局济南市犬业协会2008年7月29日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