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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兵缘何“杀人难偿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美国大兵缘何“杀人难偿命”
1988年4月,格雷就因为制造了4起谋杀案和8起强奸案而被判处死刑,但死刑至今没有执行。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对死刑适用非常限制。对于特殊群体——美国军人的死刑判决执行,则更是严上加严,极耗时间与精力。很多被判处死刑的美国军人,被判死刑后十多年不被执行,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

  据有关资料统计,自从美国南北战争以来145年间,大约有465名美国军人被美国军事法庭处决。

  半世纪前,最后一名被处决的是美军士兵约翰·本尼特,他于1955年在美军驻奥地利军事基地附近强奸了一名当地女孩,并试图将其淹死,此后被控谋杀罪,判处死刑,当时的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签署了执行令,但直到1961年4月才被绞死,当时已是肯尼迪坐镇白宫。

  在美国,处死犯人费用贵得惊人。有研究表明,死刑要比将一个人终身监禁、且没有假释更昂贵。例如在处死犯人数目最多、程序最简单的得克萨斯州,一例死刑的执行平均耗费8年,花费纳税人230万美元。

  1968年,美军在越南制造了美莱村大屠杀案,杀人元凶威廉·凯利中尉只被判终身监禁,而不是死刑,原因在于1967年美国曾取消过死刑制度。

  目前,美国的一些州已取消死刑,有些州虽然没明文取消,但已经多年没有执行过死刑。

  从1963年到2005年,全美平均每年处死死刑犯25人左右,得克萨斯州是死刑“大户”,处决人数占全美三分之一。

  美国军事法庭属于联邦法庭,处决类似谋杀伊平民的美国士兵,“简直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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