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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水“报废”7天错卖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4:38  武汉晚报

  周洋 实习生 周黎阳 但芬

  本报讯(记者 周洋 实习生 周黎阳 但芬)本该下柜7天并销毁的眼药水,却被医院卖给患者。昨日,家住汉口兰陵路的范女士拒与院方和解,要求严查责任人。

  25日下午,62岁的范女士到汉口人民医院看眼病,医生应其要求开了她惯用的诺佳滴眼液。次日,范女士用药后觉得没有平时清爽,细看包装发现,两瓶眼药的有效期均为“2008年7月”。

  “最多还有6天就过期,两瓶药怎么用得完,医院不该用快过期的药来挣钱!”范立即到医院询问,但得到的说法是“药还在有效期内没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汉口人民医院,药房张姓负责人表示,医院建有《药品下柜制度》,所有药品半年清查一次,有效期在半年之内的登记注册,每月20日左右盘存时将快过期的药退货或销毁。7月到期的“诺佳”,本应当月18日下柜,但其中6瓶放在门诊出现漏查,剩下的已全部处理。

  该院院办万先生承认,眼药水应在过有效期前一或两个月下柜,本该报废的“诺佳”售出,说明药房管理出现疏漏,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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