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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可在内地设演出经纪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4:4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9日电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2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决定指出,国务院决定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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