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襄公宣)昨日下午,襄樊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出台“5条规定”,严禁公安民警经商办企业,严禁民警家属从事娱乐业经营活动。
据了解,在今年上半年的一次调查中,襄樊市公安局曾发现少数民警参与洗浴按摩屋经营。为此,市公安局出台“5条规定”:严禁民警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以入股、中介、受聘等形式从事营利经营活动;严禁民警家属从事娱乐业经营活动,或在其辖区内从事与其职权有关的经营活动。
襄樊市公安局负责人称,自即日起30日内,主动自查自纠的,将从轻或免予纪律处分;对拒不整改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公安局将组织调查,对顶风违纪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