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微微)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从8月1日开始实施,注水猪、私屠滥宰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沈阳市商业局流通加工处副处长杨振江表示,新《条例》为了确保生猪屠宰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障出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处罚在范围和额度上,都加大了力度。处罚的条款由原《条例》的4条5项,增加为7条13项;最高罚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20万元。此外,新《条例》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的、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以及注水猪肉产品的,明确了最高予以10万元的处罚。
居民发现私屠滥宰、向生猪注水等不法行为,可拨打如下举报电话:
沈阳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新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辽中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法库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康平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于洪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东陵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苏家屯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沈北新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蒲河新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浑南新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张士开发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22722874/22741951
87501922
87881319
87125229
87342593
253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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