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法院适用“法条竞合”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7:50  法制日报

  六合彩庄家三个月“席卷”6300万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实习生张兴活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地下六合彩案。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既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非法经营罪”有关规定。根据刑法“法条竞合”原则,法院最终采纳检察院起诉罪名,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6被告人十四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被告人吴永胜、戴信恩以营利为目的,在温州金马大厦合股开设香港“六合彩”投注点,接受他人投注,并雇人进行接单、记账等工作,为其非法经营香港“六合彩”彩票。在此期间,被告人吴永胜、戴信恩还以1赔40的赔率、10%至12%的高额“贴水”,通过被告人孙建银先后发展了被告人高小乐、杨武等35人为下庄家,并多次做庄接受其投注。被告人吴永胜、戴信恩、孙建银、翁逢春非法经营六合彩35期,累计接受投注额达6300余万元。

  据介绍,对非法开设地下“六合彩”赌场,私下接受他人投注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以赌博罪来批捕处理。但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既符合刑法中“赌博罪”构成要件,也符合刑法中“非法经营罪”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之规定。根据刑法理论的“法条竞合”原则,永嘉县检察院决定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即“非法经营罪”起诉。

  本案中,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犯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犯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本案情形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最终采纳检察院意见,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刑法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对“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是,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当法条交叉时,复杂法优于简单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