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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提议设立性罪犯名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7:50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香港7月29日电 记者陈济朋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29日发表咨询文件,提出设立性罪犯名册的临时建议措施。

  法律改革委员会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主席邓乐勤说,法改会希望设立行政机制,使得雇主能够查询准雇员是否有性犯罪的记录。不过,性罪犯名册的资料将只包括特定范围的性犯罪记录,至于那些根据《罪犯自新条例》被视为“已失时效”的前科,则不会出现在名册的记录内。

  邓乐勤说,法改会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套治疗、改造、评估和管理性犯罪的全面机制,既保障社会大众,尤其是儿童和容易受到伤害群体的安全,又避免无理侵犯有性前科者的隐私等权利。

  法改会在咨询文件中明确表示,法改会建议利用警方现有的刑事定罪记录,对申请相关工作的求职者进行查核。查核申请须由求职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在将结果通知雇主之前取得查询对象的同意。

  邓乐勤说,目前香港法例规定允许的查询对象包括已注册的校董和教员、幼儿托管人,以及已注册的社工。但对于某些在工作时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人士,如补习老师、音乐教师、运动教练、儿童病房员工、青少年中心及教会义工等,目前没有途径查核其刑事罪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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