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间借贷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9:00  贵州都市报

  

民间借贷浮出水面
核心提示:

  从今年2月份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政策加大资金回笼,放缓货币供应量增速。央行还在2月底进一步强调,要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

  银行货币从紧,民间借贷却趁机快速发展。央行的一系列措施使得民间借贷呈现出一路攀升的态势,而且越来越表现出“高利率、短期化”迹象。今年5月,贵州民间借贷网应运而生,记者几经周折,终于采访到了这家网站的创办人宋总。

  顺着贵州民间借贷网公布的公司地址,记者乘电梯来到位于中华中路的福建商务港15楼,拐过一个弯就到了开办网站的贵州开元通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通宝)办公室。

  来到老总办公室,当记者表明身份希望采访的时候,这位公司和网站的创办人表示很欢迎。

  创办人姓宋,看上去十分精明能干的样子,交谈中,记者得知宋总实际上是贵州某大学的副教授,“至今也还在大学上课,只是没有课的时候就过来和公司的其他人一起打理事务。”

  “公司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以为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现在看来比我们想像的要好得多,毕竟这是一个潜在的很大的发展空间,未来前景有好大我们都难以预料。”宋总开门见山告诉记者。

  一家民间借贷网开业一个月,就实现经营总额近500万元。

  宋总告诉记者,办这个贵州民间借贷网实际上是受一个朋友的启发。

  宋总的朋友原来是北京的一个货物托运商,去年底以来已经不再搞“累死人”的货物托运了,靠筹集的1000万起家,改行做专门的放贷业务,“据保守估计,通过他放出去的资金已经在1个亿以上”。

  今年4月底,一个在典当行工作的朋友向宋总透露,监测显示,在从紧的货币政策实施后,不少中小企业出现了“钱荒”,去年底以来,贵州特别是贵阳市民间借贷月利率已经接近历史最高位,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于是我觉得一个赚钱的机会来了,4月开始到北京、山东等地考察后,5月份就回来在贵阳市成立了开元通宝投资公司,随后又注册开通了贵州民间借贷网。”说起自己创业的过程,宋总显得很兴奋。

  宋总介绍说,按照创业时的设想,开元通宝公司是一个专业从事贵州民间投资借贷的网络平台,通过法律程序将不动产与动产抵押、质押,引入民间借贷行业,帮助有资金者选择安全而收益又高的投资渠道,同时努力开拓为个人和中小企业办理规范便捷的抵押、质押借贷业务。

  而贵州民间借贷网则注重员工专业素质的培养,致力于打造一个由金融理财、信用卡、房地产、机动车、管理咨询、策划、法律等专业人才共同组成的专业团队,以专业的水平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努力建设“贵州民间投资借贷”的品牌。贵州民间借贷网以“救急济需”为目标,严格遵守“严谨、专业、高效、规范”的服务方针,开创出崭新的民间借贷模式。

  “开元通宝公司到现在已经筹集资金1000多万,放款第一个月经营总额已经实现了近500万。公司在放款的时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和利益,特别要保证放贷方资金的安全。所以我们的月利息一般不低于1.5分,同时不高于3分。”宋总告诉记者,不低于1.5分是为了保证贷款人的利益,这已经比银行的收益高出一倍以上,不高于3分是为了保证借款人不能因为借款承担太高的风险,这样同时也是为公司自身减少风险来考虑,毕竟公司将承担贷款人资金安全的责任。

  这也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典当行放贷的地方,目前贵阳市有的典当行放款月利息已经高达1角,“这意味着借款10万元到1年期满后,就要本息一起还22万元”,目前已经没有什么行业可以做到年投资收益率达到120%以上,甚至达到40%的行业都已经基本没有了,这样做无疑是把借款人往绝路上逼,到最后可能不但收益没有,连放出去的本金都难以收回,宋总如是分析说。

  宋总的贵州民间借贷网开通后即提出“致力于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深入钻研民间借贷业务,不断开拓新领域,以优质、创新的服务力争成为民间借贷业的龙头企业,同时愿与各大银行、国内外财团、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闲置资金个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次日即有不少典当行和省外专门的贷款公司上门来要求合作,但是最后都没有成功。

  “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希望的放款利息是高于银行利息8倍甚至10倍以上,这已经脱离了互利多赢的合作基础”,宋总告诉记者说。

  现在银行贷款难,我们这些小企业不得不寻找民间借贷。

  政策上没有突破,但为了满足民间借贷需求,地下钱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渠道,而贷款利率也在此需求下“水涨船高”,甚至直逼历史高位。

  张远昭(化名)是贵阳某知名餐饮酒楼的老板,酒楼去年上半年开张迎客以来,生意一直就不错,但是酒楼开始筹划的时候就借了不少外债,一直到现在欠款还没有还清。今年6月,当初借款18个月的20万到期了,约定的利息是2分,连本带息在内要还27.2万元。“一时间,银行是已经完全没有办法解决的了”。

  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之下,他只得拿酒楼做抵押再次寻找担保公司贷款,一问才知道现在的行情已经和去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像张远昭要借的这种短期借贷利息高得惊人,人家“一口价”最低也要4分,27.2万半年就利息也要65280元,“这种利息已经高出银行好多倍了,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考虑这种借贷的”。张一脸的怅然。

  当然,张远昭最后还是选择了这家担保公司。

  “中国的银行天生是为大企业服务的,像我们这种中小企业生存期短,信用水平低,贷款风险大,整个金融体系给我们的贷款就特别少,特别是现在央行调整货币政策后,我们完全没有更多选择的余地,就算人家利息再高,我们也得贷,这就是我们不得不选择这种高利贷的根本原因。”张分析说。

  凡是做企业的就会有资金吃紧的时候,今年6月下旬,张远昭急需10万块钱,而且只周转一天就可以还上。张再次选择了先前那家担保公司,结果公司经理说10万块钱借一天需要支付利息5000元。

  “最后我只有顺从的命了,第二天赶紧还上了,害怕再耽误一天又是一个5000元等着我,这种天价利息已经是银行利息的好多倍了,我们这类小企业希望银行能够早日松动一下,不然很多企业是要玩死的”,张分析说。

  开元通宝公司宋总分析,从紧货币政策推动了民间借贷风生水起,也使得不少典当行、担保公司早已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放款,这些“灰色”胶合着贵阳的典当行、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正经历着一轮前所未有的发展。

  骗子多,陷阱多,有的民间借贷是一辈子都不能玩的。

  “低息贷款,无需担保,无需抵押,一日放贷”。

  这是一家担保公司的小广告,在贵阳街头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

  记者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的要求很简单:“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贵阳市本地户口本复印件,以及6000元的利息,直接到某某酒店见面,10万元现金马上就能让你拿走用一个月。”对于一个四处找钱的应急者来说,这些条件相当宽松。

  记者在电话中询问对方:你们就不怕我提供的是假证件,拿走钱后不还了吗?

  对方如是回答:不怕,我们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无论你跑到哪儿我们都能找得到,只要你不怕家破人亡!

  看事情真的还不是那么简单轻松。修理厂老板杨源(化名)就曾经有过一次惨痛的教训。

  杨源原来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去年4月,和杨源合作的另一个老板因为全家移民主动退出,杨独自一人苦撑的汽车修理厂开始出现资金紧张,于是不得不寻找资金,像他的这种汽车修理厂,银行是不会考虑贷款给他的,因为汽车修理厂随时都可能会倒闭。

  像杨这种没有担保抵押的借款,就连担保公司也不敢接手,一个偶然的机会,杨看到一个街头低息贷款小广告,杨像抓住救命的稻草一样,赶紧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要求杨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喷水池的一酒店大厅等候。

  到了酒店大厅,对方已经将20万现金准备好等候在那里,对方要求的利息是4分月息,20万借款半年就是4.8万元利息,对方在核实杨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后,从20万里面扣除了4.8万元利息,签字写下借条后,杨拿走了15.2万元。

  到去年10月到期后,杨表示资金还没有完全周转过来,希望再延期,结果对方以为杨耍赖,当天晚上就跟踪杨到家里,硬是逼迫杨必须当天晚上还钱,否则“别说不客气”,杨的老婆被吓得一个劲地哭。

  没有办法,杨只得当天晚上就把汽车修理厂低价卖掉抵债了。

  回想起那天晚上他们要钱的样子,杨说,“这种借贷今后是一辈子也不能玩的,弄不好还会整出人命来。”

  相关链接:

  民间借贷

  与风险防范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

  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

  贵阳公达律师事务所彭起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完善借款手续

  第一,最好能采取书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或者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第二,借据或借款合同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及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或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不要嫌麻烦;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以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

  二、善于使用担保条款

  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度较低,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财产作抵押,如房产、有价证券、车辆等(以上须到有关部门办登记手续方始有效),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

  三、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即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债权人在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则该债权将不再受法律强制保护。因此,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应及时追索,要求还债,或者重新开具借据,签订还款计划等,以中断时效,中断后的时效,从中断事由发生之日起算,仍为两年。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