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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月4日起,省城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房产分局申请今年的廉租住房补贴。随着昨天《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颁布,广大廉租户盼望已久的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将正式拉开帷幕。
申请门槛降低
据介绍,今年合肥市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2007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485元和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据介绍,今年合肥市的廉租房门槛设置比往年降低不少,将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扩大到最低收入家庭,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60元提高到2007年度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40元,住房方面的标准从原来的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换算成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提高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据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近期开展的合肥市低收入户居民家庭住房情况专题调查结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在1万户左右。
补贴涨幅达40%~140%
在降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门槛的同时,2008年度合肥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有所提高,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申请家庭按照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申请家庭按照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补贴,有房户的扣除原住房面积后实行差额补贴。申请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补贴金额在原标准上再提高20%。与过去相比,今年租金补贴的涨幅达到了40%~140%。
实物配租优先四类家庭
与以前全部发放廉租房补贴不同的是,今年实物配租也将占到整个省城廉租房保障的20%左右。对要求进行实物配租的家庭,合肥市将在今年年底前摇号确定。
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的;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三级及以上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另外,今年,该市将由过去的一年集中一次办理申请转变为即时办理,避免了以前因为错过申请时间只能等待下一年度的遗憾,方便市民进行申请。
今年合肥市还首次取消了廉租房申请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取得合肥户籍5年以上和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的限制。只要申请家庭成员均为合肥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即可以一个家庭来申请。根据以前的经验,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住宅建设处周光耀处长预计,今年合肥市将有超过4000户的低收入家庭会享受到廉租房补贴。(晋俊 杨梅 本报记者 孙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