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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厂“毛病”看不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9:35  新安晚报

  本报讯 没有到场检查,随意就给花炮厂签“同意复产”验收意见,还下达复产通知书。不久后,花炮厂发生爆炸,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记者昨日获悉:今年1月8日发生在巢湖市居巢区散兵镇的花炮厂爆炸有了结果,当地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8日上午,巢湖市居巢区散兵镇一家烟花爆竹生产厂发生爆炸,导致1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在事故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巢湖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居巢区散兵镇负责花炮安全生产的干部周某、居巢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王某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有玩忽职守的嫌疑。经查明,2007年9月10日,居巢区散兵镇一家花炮厂在涉药工序人员未经培训、无特种工操作资格证、改变厂房用途等一系列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申请复产。周某在该厂秋季复产验收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便草率地签署“合格,同意上报”的意见。同年9月26日,王某等人对该花炮厂进行复产验收,王某在没有认真检查的情况下,便填写“同意复产”的验收意见,并当场向该厂下达了复产通知书。该厂在不符合继续生产条件下复产,最终酿出惨祸。检察机关认为,周某、王某在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及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涉嫌玩忽职守罪。(本报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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