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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运输毒品千余克 一“马仔”被沪法院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10: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七月三十日电 (记者 陈静)来自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日的消息称,一“马仔”为区区三千元人民币好处费,竟帮他人运送毒品海洛因一千三百余克,被依法送上刑事法庭。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近对这起运输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马占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

  现年二十六岁的甘肃籍农民马占明,在三千元好处费的诱惑下,受雇他人,于今年四月十六日十六时二十五分许,携带毒品海洛因,持当日火车票从铁路昆明站乘昆明开往上海南的旅客列车。列车从昆明站开出后,乘警当场从马占明携带的旅行箱夹层内查获一包外用透明封胶带、内用蓝印纸和黄色塑料袋包装的长方体状白色粉末可疑物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上述被查获的可疑物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逾一千三百六十七克,海洛因含量为百分之六十四。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马占明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携带并乘坐旅客列车运往异地,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应依法处罚。鉴于马占明受他人雇佣运输毒品,且携带时被告知五十克,查获时方知一千三百克,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携带的毒品未流向社会,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情节,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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