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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电脑变砖头 快递公司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13: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给家人邮寄的笔记本电脑竟然变成了砖头!姚某为此将快递公司告上法院。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快递公司被判赔偿电脑损失6900元,并返还姚某邮寄费和保价费共计204元。

  今年4月,姚某通过这家快递公司给在云南读书的妹妹邮寄一台笔记本电脑。货物比当初约定的日期晚了3天到达。可当姚某的妹妹打开包装验货时,却发现里面存放的不是笔记本电脑,而是块砖头。

  快递公司辩解说,姚某的笔记本电脑是通过别的公司发给他们公司的,该公司只承担运输任务,因此并无责任。快递公司还表示,公司一般不检查要邮寄的货物是什么,以保护消费者的隐私。而且货物的接单人并不是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从接到货物到寄给收件人这一过程中,不存在失误。

  法院认为,鉴于姚某填写的是被告的速递详情单,并且被告事实上邮寄了姚某的邮件,所以原告姚某与被告的邮寄服务合同关系成立。快递公司接收邮件后未对内件进行查验,也按照速递详情单记载的电脑价值进行了保价,而且无证据表明快递公司在接收邮件时对该邮件的内件是否是速递详情单所记载的电脑提出异议,也无证据表明原告姚某交付的邮件不是笔记本电脑,所以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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