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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起诉了一宗丢包行骗案。据指控,2008年4月,被告人吴某伙同李某、林某(后两人在逃)以“丢红包”形式诈骗。在骗取被害人邹某信任后,几名被告人以平分所得为由,骗走被害人的手机、现金、存折及密码,并取走现金25500元。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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