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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置费明起与燃气费捆绑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2:10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8月1日起,主城11区130多万户市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将改为与燃气费一起缴纳。昨日,市环卫局提醒,征收方式改变后,垃圾处置费标准不变,城市居民依然是每户每月8元;而低保、优抚对象即日起可持有关低保、优抚有效证件,到辖区环卫部门办理免交垃圾处置费手续。

  特别提醒的是,因市燃气集团数据中心切换升级,8月1日下午6点到3日早上8点,暂不办理缴纳燃气费及生活垃圾处置费。如有需要可拨打抢险值班电话:67850377。

  记者 李珩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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