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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吊床摔成高位截瘫游客向景区索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2:1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由于景区吊床不牢固,游客摔成高位截瘫,为此索赔127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游客坐吊床前没有检查其牢固性,负主要责任;景区管理不善,应承当两成责任。昨日,市五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去年6月17日中午,游客刁艳在四面山风景区望乡台瀑布游玩时,乘坐景点旁设置的休闲吊床。不料,吊床的一端滑落,刁艳被摔伤导致高位截瘫。此事让她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身体上的疼痛以及终身瘫痪的折磨,再加上已经离婚的她还要扶养母亲、抚养女儿,而她连养病的钱都支付不起。于是,她将景点吊床设施所属单位——四面山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四面山公司作为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区的管理及经营者,对景区内可能存在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应事先对游客作出明确的说明,或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该案中,四面山公司疏于管理和防范,应对刁艳承担部分责任。刁艳本人在使用吊床的过程中,没有对自己的安全小心谨慎,所以应负主要责任。

  去年12月26日,法院一审认定刁艳损失82万元,判决四面山旅游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65万余元由刁艳自负。刁艳不服,认为是风景区的管理和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管理义务有重大过失,为此上诉。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芳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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