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8日报道《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申办养老险》后,引来众多读者关注,昨日,本报再次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2008年以后被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将强制办理养老保险。
办理养老保险
条件请看清楚
该局农保处处长孙志坚说,我市今年将集中为1982年至2007年之间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此举惠及市民将达90万人。土地被征,但本人没农转非,不能享受此项政策。没有被征地,通过其他形成实现农转非的人员也不能享受此政策。
办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将惠及8万市民。办该险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我市城镇户口,二是在2005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三是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
全市已有31个区县开始受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办理。江北区9月正式办理。
征地距今越久 政府补贴越高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征地时间距今越久,政府补贴额度越高,最高额度达缴费总额的80%,最低为50%。根据被征地时间段和年龄的不同,市民所需补缴部分金额最高为20500元,最低为461.28元。
土地今年被征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孙志坚表示,我市今年起将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即征即保”长效机制,2008年以后被征地人员,凡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必须强制参保,而原征地人员参保是采取自愿原则。新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由征地时安置补助费承担应缴费的50%,余下部分由土地补偿费弥补。
如果年老去世 所剩保费退还
去年4月因征地成为农转非人员,去年10月已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能否再次享受国家的养老保险补贴?孙志坚表示,在余下的养老缴费年限中,依然可以享受国家补贴。
办养老保险缴的钱,若去世以后没用完怎么办?孙志坚说,凡是个人缴费的部分,在参保人去世后没有用完的,都要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法定受益人。此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市民,去世后均可领取每人2000元的丧葬费用。
记者 王中亮 李珩 实习生 蒋宇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