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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示威专区,绝非是“做做样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2:32  新闻晨报

  ■倪建平:自己提出这一议案并非心血来潮。奥运之后,一个更加开放进步的中国形象会传播到世界每一个角落

  ■美国和英国的一些安全专家和社会学家:中国政府此举是为了奥运安全,是“自信心倍增”的表现

  □晨报记者 郁潇亮

  “北京奥运设立示威区并非‘形象工程’,这也是借奥运平台展示大国风范和自信的一个契机。”上海美国研究所副所长倪建平这样评价奥运示威区的获批。作为这一提案的倡议者之一,他对此感到满意和鼓舞。昨天,倪建平接受了晨报记者的专访,讲述了这一提案从酝酿到获批的全过程。

  从提出到获批历时4个月

  北京奥运设立示威专区的消息,在西方媒体中引起强烈反响,而这起源于倪建平所接受的一次委托。今年3月,倪建平作为外交政策和国家形象塑造方面的专家,接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一项委托,其内容就是北京奥运的相关项目课题。

  “为了完成课题研究,我找到了在北京体育大学任教的美国人苏珊·布朗内尔,她对现代奥运会的承办历史和相关情况十分了解。我们在交谈中,苏珊提出一个建议:雅典奥运会和其他国际元首峰会进行过程中,都会开放指定区域供示威者表达意见,这能否在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过程中得以实现?”倪建平立刻感到,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之后,倪建平和苏珊又进行了两次深谈,才最终形成一致想法:把这一问题写成提案送交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

  之后,苏珊·布朗内尔和倪建平两人合作又对设立示威专区的想法进行了多方面调研,最后形成一份3页纸的研究报告。这份研究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最后送至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的案头,并引起了他的注意。

  倪建平说,维尔布鲁根先生同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就此进行了沟通。在7月23日清晨5时,倪建平收到远在成都的苏珊·布朗内尔发来的短信:示威专区的提议获得认可。

  西方评设示威区是自信表现

  7月23日,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已设置了专供游行示威人员表达自己意愿的地点,分别是世界公园、紫竹院公园和日坛公园。

  刘绍武对设立示威专区的目的进行了解释:“雅典奥运会也设有示威抗议专区,想表达自己观点的示威者可以到那里去。”当然,想去示威抗议的人也得按规定来,那就是事先得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国政府的这一做法,无疑让西方批评家有点“想不通”。一些西方媒体对北京奥运会设立示威专区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如有西方媒体说,北京奥运示威专区的设立是“中国政府拍脑子想出来的”,只是“做做样子”。当然,也有美国和英国的一些安全专家和社会学家认为,中国政府此举是为了奥运安全,是“自信心倍增”的表现,况且奥运会是全世界的体育盛事,奥运安全是所有参赛国的事。

  中国形象将传至世界各地

  对于西方媒体的不同看法,倪建平评价:“设立奥运会示威专区,是一个风向标。它表明了政府更加开放和清明,向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绝非做做样子。”

  他引用苏珊·布朗内尔的研究报告说,在西方示威活动通常是和平进行的,而且参与者所抗议的内容,大多数与政治并不相干。奥运会一向主张非政治化,所以设立示威专区与这一精神并不相悖。相反,可以体现兼容并包、大度从容的政府风范。“奥运之后,一个更加开放进步的中国形象会传播到世界每一个角落。”倪建平对此憧憬不已。

  ■新闻链接

  四类申请不可能获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集会游行的批准和实施作了明确的规定,只要是经过许可的游行示威,警方会依法保护集会游行示威人员合法的权利。

  ●北京会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负责。具体的申请和对申请的批准地区、路线、游行示威参与人员的要求,会在申请过程中,向每一个申请人详细进行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规定,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兴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四种情形的申请不可能被通过: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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