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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义务教育今秋起全免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2:37  华龙网-重庆晚报

  对低保家庭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会议指出,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主城区30余万学生受益

  本报讯 今年秋季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之后,我市主城区的30余万城市小学和初中学生每人每学期将少交费两百多元。

  从2006年春季开学,我市农村地区学校开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300多万农村学生只须缴纳少量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去年,我市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对贫困学生免收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等,农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基本上没有经济负担。

  但是,主城区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按原来的一费制标准收费,仅杂费一项,小学和初中的收费标准分别是每学期205元和295元。今年秋季开学完全实施免收学杂费之后,30余万城市学生将受益,每期少交两百多元杂费。

  在此之前,我市一些区县已提前实施这一政策。今年春季,江北区投入1100万元,率先在全市免除在本区就读的本区籍学生和在本区指定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市教委表示,从今秋起,我市城市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但原有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暂不变。(记者 汤寒锋)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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