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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单位为八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开辟“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2:41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7月30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推动辽宁中部城市群间住房合理消费,支持辽宁中部八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购买中部城市异地住房,沈阳各金融单位纷纷开辟“绿色通道”。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纷纷表示,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配套服务的参与者与合作者,要全力以赴支持和保证此项新业务的顺利开展,以最优质、最安全、最快捷的金融服务,全力配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助理巡视员殷俊华表示,人民银行会对八城市公积金协作予以大力支持,并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李英俊、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沙龙云表示,这是一项利国惠民的好事,银行应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和改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模式,积极配合,制定措施,确保落实。

  据了解,具体服务措施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异地贷款政策,调整服务手段、提高时效,全力配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开办,对内要制定措施、快速行动、及时跟进,相关部门要做到环环相扣,部门衔接有序,形成完整的配套服务链;结合沈阳住房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和借款人住房信贷需求,提供商业性组合贷款,保障贷款资金需求。同时将配套商业贷款的受理环节前移,设立异地组合贷款受理柜台,为购房人提供现场咨询,提前介入对借款人的调查,提高客户受理时效,减少异地借款人的无效往返;对公积金贷款内部的流转环节实施限时服务,加快与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借款申请材料的传递频率和流转效率,同时设立组合贷款优先审批通道,提高组合贷款审批效率;充分利用网点柜面和电话银行等渠道,为借款职工提供查询服务和对账资料,方便职工组合贷款的还贷、查询和对账;及时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公积金账户委托提取数据和公积金贷款归还数据等。为借款人及共有人提供委托扣款还贷的批量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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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材料至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营业部填写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初审。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时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2、初审后进行信息录入、复核及贷款审批。

  3、出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材料及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到委托银行窗口进行商业贷款部分的申请和审批。

  5、委托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委托银行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本,同时签字确认。

  6、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

  7、待担保及抵押手续在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并经审核后,委托银行发放组合贷款。

  8、借款人及共有人按规定期限按时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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