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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诊到出院全程沟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3: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咸春玲)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分级预警和投诉处理、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以及医患沟通评价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省卫生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规定定期医患沟通至少包括4个环节,即门诊沟通、入院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患者手术前和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等有变化时,以及紧急情况下要随时沟通,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患者入院12小时内,病房工作人员告知患方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或诱因、诊疗原则等事项;重症急诊入院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的同时,应立即展开诊疗抢救,2小时内完成医患沟通,病危者除应向家属告知病情外还应书写危重告知书,简要介绍病情、拟采取的抢救措施及预后等内容,并有患方同意治疗的意见和签字。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认真向患方介绍疾病进展及诊疗措施等事项。

  今后,医患沟通将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和医护人员执业考核内容。对因沟通不及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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