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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物业“杀”回小区引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3:0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30日讯(记者魏贵玉)近日,走了近三年的物业公司突然“杀”回来,要出售小区的地下室,汇统花园业主们对此均表诧异。感觉事情蹊跷的业主委员会贴出“重要信息公告”来提醒业主,没曾想,上午11点贴完的近百份“公告”12点就不见了踪影。

  7月25日,一张盖有“济南汇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通知贴到了汇统花园。通知中称,汇统物业有限公司“现委托销售代理公司对地下室进行办证及清查工作”,已购买地下室的业主需缴纳办理地下室房产证的契税等费用,私自占用地下室的业主则要去补办购买手续,并留下了销售电话。落款为“汇统物业有限公司”。

  明明走了近三年的物业公司怎么突然贴出这样的通知?许多业主发出质疑。“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我们不能坐视不管。”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一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先不说他有没有资格来卖,单就是小区内的玉泉苑与峰翠苑,这两处的地下室已经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查封了,因为汇统物业有限公司曾挪用了总计为340万元的房屋维修基金。“前物业没拿出法院允许销售的证明,就要来卖地下室,我们必须维护业主的利益。”他说。

  除了被法院查封的地下室外,业主此前购买的地下室至今未拿到房产证,为避免重蹈覆辙,该负责人表示,汇统物业有限公司必须出具“济南市房管局同意给其销售的地下室办理房产证的证明文件”,并拿出正式发票。

  今天上午,汇统花园业委会将上述有关信息印成“关于地下室的重要信息公告”逐一贴到了全部73个单元门、8个公告栏以及小区门口。然而,尽管事前与现任物业——— 宏达物业公司打过招呼,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还是发生了,“11点贴完的近百份公告,12点就不见了。问现任物业公司,他们说不知道。”该负责人气愤地说。

  现任物业公司经理隋先生接受采访时称,销售地下室之事与他们并无关系,对于业委会贴出的“公告”,他们绝不会撕掉。

  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汇统花园。该小区每个单元门上都明显有贴过纸张又被撕掉的痕迹,只剩下汇统物业有限公司贴出的“通知”。

  尽管如此,该负责人表示,这份公告还会继续贴,“在维护小区业主权利问题上,我们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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