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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收“餐具消毒费”最高可罚款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3:10  东方早报

  浙江三门明起施行新规:

  早报讯 除了餐费还要另收1元“餐具消毒费”,这在很多中小餐馆已非常普遍。但从8月1日起,浙江三门县的餐馆如再加收“餐具消毒费”,将面临2万~20万元罚款。

  三门县工商局、消保委配合当地物价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将于明天起实施。《通知》规定,经营者不得“价外加收餐具消毒费”,经营者一旦发现违反,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餐饮业提供餐具的费用已包括在原有成本中,再收费用就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属价格欺诈”,据县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章国梁表示,这条规定主要针对消费者反应强烈的“1元钱餐具消毒费”。 陆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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