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催缴水费仍不交30日后停止供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3: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丽 实习生 苏媛 张欢欢)为期3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一个决议三个条例及相关人事任免案。

  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

  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报告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认为,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任务紧迫,工作艰巨。《决议》要求把改善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放在优先位置,重点抓好城乡居民住房、中小学校舍、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供养中心和其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提高其抗御地震等灾害的防设标准;要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使恢复重建与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加强对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检查。

  交清水费后12小时内恢复供水

  昨日表决通过的《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不仅明确了城乡供水事业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乡村应实行集中供水等内容,还明晰了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的权利义务。根据该条例,用水户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向欠费的用水户送达《催款通知单》;用水户收到《催款通知单》后30日内仍未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水户交清拖欠的水费后,供水单位应在12小时内恢复供水。

  宗教教职人员享有社保权利

  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须经资格认定并备案,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权利,昨日会议表决通过的《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对此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由宗教团体依照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认定并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由宗教团体发给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未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或被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主持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符合基本社会保险条件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