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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社会实践奖励细则按见报字数“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3:47  钱江晚报

  为什么急着要投稿?记者问学生。“如果能上媒体的话,人家对我们整个活动的关注度肯定会有提高,而且可以锻炼我们的能力。”

  记者追问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学生坦言:“在评比‘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时,媒体报道与否占了很大的一块分数。”

  一位姓张的学生点击校网让记者看了学校一份有关社会实践的公告,其中提出:“要把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摆上重要日程,列入计划,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新闻媒体等部门与组织的合作。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开辟专题、专栏……”

  随后,记者又在三所大学的校网上发现了类似“指导内容”。有一位学生还出示了一张他们学校的社会实践的评选细则:没有强制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必须要投稿,但规定如果有投稿并被县市级媒体录用,可以加6至20分。

  经济学院学生王睿已经尝到了甜头。去年他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所拍摄的影像材料偶然间被当地一家电视台采用。虽然最后他们的小分队并没有被评为优秀小分队,但王睿因为成功联系到媒体,被评为了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获得了500元的社会实践奖学金。“我发现那些联系到杭州本地媒体的社会实践小分队都获奖了,而且联系到的媒体越多排名越靠前。”

  一位姓赵的同学说,按照他们学校的规定,社会实践得奖可以在综合素质评定上加分,这对于今后评比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学金等方面会有一定的帮助。

  一位姓陆的同学说,他们学校还会给那些被媒体报道过的社会实践小组报销部分经费,报道做得越大,报销的费用就越多,没有被媒体报道的,只能自己负担费用。

  记者发现,在浙江某高校暑期社会实践宣传信息工作奖励细则中,还明确列出,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200字数以上的信息,奖励40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300字数以上的信息,奖励3000元。在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站上“露脸”都有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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