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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相撞携枪讲数打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女孩走路时打电话和行人相撞,没想到这样小小的一件事却引发了一起血案。和女孩相撞的男子段宏伟就和朋友带着手枪去找女孩的朋友了结此事,“谈判”过程中,段宏伟竟掏出手枪致使对方一人死亡。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枪杀案。

  被告人段宏伟今年28岁,山东平阴人,住吉林省舒兰市。庭审中得知,他有过犯罪“前科”。

  昨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据起诉书及庭审时被告人段宏伟的供述,2007年12月29日晚,段宏伟与朋友牛大勇、张玉彬、阿锋(均另案处理)一起途经越秀区杨箕村附近时,与一名打电话路过的女孩相撞。那名女孩骂了段宏伟一句,段就飞起一脚,踢中女孩腹部。女孩见势不妙逃进一家川菜馆。

  张玉彬告诉段宏伟他认识那女孩的朋友。于是,当晚8时许,段宏伟等人来到女孩朋友骆某的门口,“准备与骆某商量解决此事”。出发前张玉彬将自己私藏的手枪交给段宏伟,并要他在必要时“用枪吓吓他们”。在商量解决此事期间,段宏伟突然持手枪朝被害人王某斌腹部开了一枪,致使王某斌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段宏伟称是枪走火所致。

  不过公诉人提供的目击证人证言称,段宏伟是先将王某斌推倒在地,然后掏出手枪,朝其腹部开枪的。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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