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 实习生谢佳报道: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除了农村初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外,武汉市的城市初中、小学生从今年9月份起,也不用交学杂费。开学时,学生只用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按照中小学“一费制”标准,中心城区小学每生每学期学杂费10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学杂费170元。今年秋季开学起,武汉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将免交这部分费用。
据介绍,城市初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后,学生只需交纳课本费(中心城区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小学三至六年级7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35元)、作业本费(中心城区小学每生每学期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5元)。这样,主城区中小学生每生每期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最多170元。
享受城市低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可免费得到教科书,课本费也将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政府还将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