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石苑 通讯员麻玉国报道: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宣布,该市建市以来最大团伙贩毒案已一审审结。以聂勇为首的11名贩毒团伙成员被判刑,其中,主犯聂勇被判死刑,余者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去年8月,十堰警方获得重要线索,襄阳27岁的聂勇长期在十堰各个娱乐场所贩毒,正准备从外地购进大量毒品。
当年9月5日,警方得知毒贩黄某正从十堰赶来与聂勇碰头交易,决定在汉十高速公路襄樊西收费站实施抓捕。
当日22时55分许,聂勇及同伙范某、胡某驾车而来落网,警方在车内查获冰毒500余克,麻果90颗。15分钟后,黄某、吴某等人驾车一到亦被抓获,其车内查获K粉100多克、冰毒50余克。随后,警方在十堰某酒店将该贩毒团伙其他成员悉数抓获。17名嫌犯中,聂勇等11人被批准逮捕、1人被劳教、2人被取保候审、3人被治安拘留。警方共收缴冰毒500余克、K粉160克、麻果160颗,涉案金额高达30万,该案被称为十堰市建市以来最大团伙贩毒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聂勇、范某等8人构成贩毒罪;吴某构成运输毒品罪;黄某、褚某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胡某明知聂勇贩毒仍然借钱为其提供毒资,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