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蒲法 记者 田莉)17岁的张东(化名)伙同几个无业朋友抢劫、盗窃,后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获悉,张东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蒲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东和朋友经常在蒲江某网吧上网,久而久之便和网管陈某比较熟。2006年8月,张东以请陈某吃饭为由,将其带至蒲江河边一偏僻处。张东和朋友先打了陈某几下,让陈某拿钱出来给他们用。遭到拒绝后,张东拿出随身携带的西瓜刀恐吓威胁陈某,陈某在反抗的过程中右手小指被张东割伤。见陈某受伤,张东等人立即逃跑。今年2月,张东还多次从外墙爬进蒲江县某医院住院楼病房,偷走现金和手机。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东抢劫、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因张东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对其进行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