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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知识产权案裁定 “解百纳”终归张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6:35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而此案涉因历时长、涉及到多家葡萄酒业巨头而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该案争执的焦点就在于,解百纳是品牌还是品种。张裕认为解百纳是其70多年原创品牌,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而长城等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而非张裕所独有。

  最终,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复审决议中,张裕得到了支持。一位商标评审专家表示,左右复审裁决结果的是几份商标注册的关键证据: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 “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而且,在建国后张裕又先后三次申请,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只获准“备案使用”,未能最终取得解百纳商标注册。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指出,70多年的注册史表明,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和品牌显著性特征。这在中国民族工业商标史上也是为数不多的例子。那么“解百纳”是不是葡萄酒原料名称呢?

  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都表示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和品系。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义彪从法学角度分析后认为,“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和品系,因此不能作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使用。即使“解百纳”是葡萄原料的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也会因张裕首创并长期使用而具有品牌的显著性特征,准予商标注册。

  乔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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