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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排500万元资助科技孵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7:1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曹大伟 通讯员 曹丽华)记者从宝安区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促进在孵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前不久宝安区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宝安区科技孵化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这两项政策措施将从科研、资金、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有力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这两项措施,也是宝安区继去年出台科技研发资金资助计划十一项操作规程后、支持科技创新的又一举措。

  打造科技孵化体系

  根据《实施办法》,宝安将高标准建设好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打造以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为龙头的科技孵化体系。并且以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为核心,积极推进铁岗片区1.05平方公里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孵化项目产业化拓展发展空间。区政府会继续推进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的分园建设,区科技研发资金对每个分园无偿资助100万元启动资金。

  此外,为鼓励扶持街道、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多元化的科技孵化器,《实施办法》规定,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区级科技孵化器的,区政府将无偿资助区科技研发资金100万元。

  安排500万元资助科技孵化

  《实施办法》提到,宝安将在每年的区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科技孵化资助,2008年安排5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具体额度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区民营经济、循环经济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孵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对孵化企业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经认定为宝安区自主创新产品后,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的科技人员,创办的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业化科技企业,两年内孵化场地占用费减免20%。

  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

  为营造高新技术产业的聚才创业沃土,宝安将对留学生创办的孵化企业提供项目经费资助,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对创新性“非共识”科技孵化项目提供连续3年资助,促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区创新人才专项资金对在科技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奖励,对孵化企业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级人才给予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优先解决好各类创新型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区政府鼓励孵化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创新人才专项资金予以资助,并对入站工作的博士后连续两年每位每年资助5万元。

  另外,宝安还将提高政府审批部门行政效率,为入孵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同时为入孵企业提供个性化、便利的“直通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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