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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500余张奥运门票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7:59  法制日报

  两男子获利40余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在全民企盼奥运之际,不少“黄牛”也看准了这一机会,想借倒卖“奥运门票”捞上一笔。记者今天获悉,北京破获的首起奥运门票特大倒卖案中的两位主角,何某和付某已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据了解,这两名男子采用非法搜集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等方式,申购了500余张奥运门票,并以三倍左右的高价进行倒卖出售,牟取暴利。

  去年3月,何某无意间得知广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要举办奥运回馈活动,需要申购奥运门票作为礼物送给客户和员工。这让经商多年的何某看到了商机,他立即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达成协议,由何某负责为律所提供200张奥运门票,律所则按照总订票款的50%、开闭幕式门票的60%的比例向其支付报酬。协议达成后,律所很快将64万元票款支付给了何某。

  此次的成功交易刺激了何某的欲望,他进而又用同样的方式,与北京某空调销售公司等达成购买奥运门票的协议。

  付某和何某本是生意上的关系,为了能够申购大量奥运门票,何某通过付某搜集了500余份身份证复印件,并自行搜集了2000多条的身份证信息。利用这些信息,何某在银行开设了920个账户,专门用于奥运门票的申购,并先后共取得了价值54万余元的门票购买资格。申购成功后,付某支付了23万余元购买了其中的500多张。

  但是,按照规定,奥运门票的领取必须持有身份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何某又利用订票账户的身份证资料,制作了大量的假身份证,试图到银行骗取门票,但都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而没能得逞,反而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何某、付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买并高价出售奥运门票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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