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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连续暂住7年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8:04  武汉晚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在给省政协的一份提案答复中表示,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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