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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指挥部”将逐步撤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8:28  长沙晚报

  

“工程建设指挥部”将逐步撤消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检查投标人的资质。郑明 摄

  “招标投标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涉及到权利的分配、利益的调整,是人力、物力、财力相对集中的地方,也是比较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在去年长沙市查处的630件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到招标投标领导的案件就有38件,占到6%。这些案件深刻提示,在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大多与招标投标不规范、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和搞内幕交易、虚假招标有关,同时也启示我们,防止招标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迫切需要对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运作行为。”

  ——摘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袁观清2008年6月12日在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上,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即日起发布施行的文件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市)要根据本意见,在2008年底以前制定相关配套规定。要切实将招投标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有效地约束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此,记者请《意见》的相关起草人进行了解读。

  新规一

  【举措】严格项目招标条件的审查,达不到条件的不允许违法招标,更不允许强行开工建设。

  【解读】我市目前有很多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勘察设计深度不够,且未经过科学、充分的评审评价,项目工程达不到有关招标条件,就进行招标甚至开工建设。有的甚至是“边施工、边设计、边勘察”的“三边”工程。由于勘察不到位,设计没有经过充分酝酿、评价和公示,这样的工程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许多不利于施工的客观条件,从而多次调整《可研性报告》和设计、施工方案,造成工程投资大幅度增加,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浪费。只有严格项目招标条件的审查,才能改变“三边”工程的现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返工建设,为国家节约投资。

  新规二

  【举措】统一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

  【解读】目前,由于我市尚未建立起大规模的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因此评标和监督开标评标的任务,总是一些“熟面孔”来承担。因为经常打交道,这些“熟面孔”很有可能和招标人、投标人串通一气,为少数人牟取私利,而损害国家利益。今年6月起,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整合现有的评标专家库,组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长沙分库。建立全市统一的跨行业、多门类、大库容的政府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分享。评标时,对专家库的专家实行随机在线抽取,进行封闭、独立评标。由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招标办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委库,组织监委库成员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监督。监委库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组成。库容量大,抽中几率小,人情关系就难以建立和维续,这样才能更大化地实现公平和公正。

  新规三

  【举措】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取缔“招标报名”环节。

  【解读】在招标环节中,招标方为了自己的私利,有可能和投标人串通一气。为了保证该投标人中标,减少竞标对象,招标方往往会给其他潜在投标人“做工作”,以各种理由劝其放弃投标报名。取缔这一环节,就能实现“开门纳贤、充分竞争”,吸引相当多的潜在投标人,防止在报名环节的舞弊行为,最大化地实现招标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经济效益。

  新规四

  【举措】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法人招标制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逐步撤消各类“工程建设指挥部”。

  【解读】“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个临时性机构,工程一结束,指挥部解散,指挥部成员也不知去向。万一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查找有关资料,追查哪些环节失当,哪些人失职,都无迹可寻。此外,“修一条路,设一个指挥部,买一批车,养一批人”的现状使得工程运行成本大为增加。逐步撤消各类“工程建设指挥部”,才能解决“工程质量无法追诉、管理成本无帐可查”的问题。

  新规五

  【举措】加大惩戒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招标骗取中标行为。

  【解读】《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即资金挂靠)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招标投标法》未明确招标人对于该现象的责任。《意见》指出,招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投标人资质挂靠或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人员更换30%及以上)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对不具备法定招标条件、抬高门槛和不依法公告、公示等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招标活动;对依法应当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项目,不得审查批复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得允许合同备案和开工建设。

  相关链接

  招投标工作中的六大“损招”

  一是规避招标。一些单位故意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律强制招标规模标准,以达到胁迫招标人的目的。有的项目中涉及水、电、气、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工程的施工,相关垄断单位以各种手段规避招标、高价强揽工程。

  二是虚假招标。少数项目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还有的明招暗定,“量身定做”制订倾向性条件,为“亲近”的投标单位大开绿灯。利用基本资格审查、高额保证金等来设置“关卡”,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是低中高结。采用小合同招标大合同续标,实际结算金额成倍超出中标金额。

  四是串通投标。有的投标方之间相互串通,结成利益共同体,以达到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五是勘察设计不招标。很多工程的勘察设计不通过招标采购,而是违法直接发包,在勘察设计市场形成垄断。

  六是监管不力。招投标的后续监管“缺位”,对中标以后合同的合法签订和有效履行、设计变更以及工程决算和结算等,跟踪监控不到位。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什么服务

  据介绍,作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该中心主要为全市城区内全部国有投资工程(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货物、服务、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提供场地、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其中市直各行业、开发区和内五区不再设立交易中心,部门已有的交易(或采购)中心并入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监管。

  全市内五区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和其他资源性资产等交易招投标活动,必须进入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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