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发改委:7省区未完成07年节能目标 北京等超额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8:55  广西新闻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公布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结果显示,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未能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8年 第55号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各地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完成进度20-30%的有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河北、贵州、内蒙古、山西、吉林、宁夏10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的有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

  附表: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地区

  2007年万元GDP能耗

  降低目标(%)

  2007年万元GDP能耗

  降低率(%)

  北京

  -5.00

  -6.04

  天津

  -4.40

  -4.90

  河北

  -4.40

  -4.02

  山西

  -5.60

  -4.52

  内蒙古

  -5.26

  -4.50

  辽宁

  -4.00

  -4.01

  吉林

  -4.00

  -4.41

  黑龙江

  -4.00

  -4.09

  上海

  -4.00

  -4.66

  江苏

  -4.20

  -4.28

  浙江

  -4.00

  -4.18

  安徽

  -4.00

  -4.11

  福建

  -3.50

  -3.51

  江西

  -4.00

  -4.01

  山东

  -4.50

  -4.54

  河南

  -4.0~-4.5

  -4.11

  湖北

  -4.00

  -4.06

  湖南

  -4.00

  -4.43

  广东

  -3.00

  -3.15

  广西

  -3.20

  -3.31

  海南

  -2.50

  -0.80

  重庆

  -4.00

  -4.46

  四川

  -4.00

  -4.44

  贵州

  -4.95

  -3.97

  云南

  -3.80

  -3.98

  陕西

  -4.50

  -4.54

  甘肃

  -4.00

  -4.09

  青海

  -2.00

  -2.20

  宁夏

  -4.00

  -3.52

  新疆

  -4.00

  -3.08注:1、西藏自治区数据暂缺;

  2、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依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认函;

  3、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依据国家统计局核定数。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